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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普法:交通事故可以就伤残单独提起诉讼吗?

  交通事故可以就伤残单独提起诉讼吗?

  上饶律师解答:可以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双方在交警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民事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达成的协议属于合同,既然是合同,就受到《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的规制,就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很有讲究,如果双方在约定中只约定赔偿现有的损失,受害人有权对伤制残损害赔偿部分另行起诉,不受达成的调解协议影响。 如果调解协议约定的是整个交通事故的所有损失进行赔偿,若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时显失公平,当事人知诉至法院,法院可以变更或撤销合同。

  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赔偿数额明显少于伤残应得的赔偿数额,则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第二项、《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达成的协议显失公平道为理由,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双方原先达成的赔偿协议。

  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中就算双方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如果协议内容没有涵盖到全部的赔偿,或者协议内容又明显违背公平的原则,当事人是可以就需要额外赔偿的项目再进行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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